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各文科学院:
现就做好2020年度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一般项目负责人获批省部级(含)以上纵向项目或完成以下任务中的2项、青年项目负责人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为合格。
1.项目负责人获批市厅级(含)以上纵向项目;
2.项目负责人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3.项目负责人出版专著一部;
4.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厅级以上社科科研奖励1项。
二、延期结项或重要事项变更
如有延期结项、变更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填写《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事项变更表》(见附件3),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三、提交材料
1.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获批市厅级(含)以上纵向项目(提供项目立项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3.项目负责人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结项后原件退回);
4.项目负责人出版专著一部(提供原件1本,不退回);
5.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厅级以上社科科研奖励1项(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科研秘书集中报送。
四、评审程序和经费支持
人文社科处将对结项材料行评审,结果将在人文社科处网站公示。对按期结项并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研究期满经考核未完成结项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剩余经费学校收回;自结项年度起三年内取消限项推荐科研项目的资格。
五、报送要求
请将每项研究成果用信封封好,封皮标注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姓名。各单位需统一报送《2020年度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文社科培育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16时前,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邮箱:rwskc@qut.edu.cn)。
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5071336,地址:西海岸新区主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楼505室
人文社科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