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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现就做好2024 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实践应用研究要着眼中央决策部署和全省、全市重点工作,对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力求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可根据《2024 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全国、全省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方向,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项目类别。本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专项。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学科建设、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研究,以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青年项目主要资助青岛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群体。研究专项主要资助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开展的应用研究。
(三)申报资格。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人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重大招标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外,项目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青岛市,有固定工作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正式受聘于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市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报。
2.如无特别规定,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其他年度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4 年度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在研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符合终止或撤项条件且时间不满三年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周期内可同时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市社科规划项目,同一内容情况下,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已批准立项,市社科规划项目不再予以立项。
4.根据《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的,需在满足申报基本条件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批准后申报。不受理党政机关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
(四)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类成果,仅限应用对策类研究内容。
三、课题管理
(一)立项评审。2024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会议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后,提报审批。为提高市社科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将邀请市内外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论文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2 万元,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4 万元。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被《智库成果专刊》采用后,每项资助不超过5 万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岛实践等专项研究成果每项资助3 万-5 万元。
(三)完成时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论文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 至2 年,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 至3 年,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即可提报,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1 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
(四)结项要求。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 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 字的文章。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要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 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不超过200 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社科联。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审核研究成果,对达到质量要求的,编发《智库成果专刊》,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须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刊发时,应注明“2024 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外文类结项材料要提供中文译本。获准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变更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于2024 年开展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前集中办理。
(五)监督形式。为进一步增强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性,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邀请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有关同志担任评审监督员,全程参与市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结项评审工作。2024 年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表格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www.qdxc.gov.cn)和青岛社科网(www.sky.qingdao.cn)及时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如实填报《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填写使用四号宋体。“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申请人申请的研究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承担在研的其他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组成员的组成、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者,一律取消当次参评资格和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对申请人在申请书填写及申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各单位汇总整理后,统一向市社科联咨询。
(二)申报资格审查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严禁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在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填写本单位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相关材料不予提报。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2024 年6 月20 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人文社科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各部门汇总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统计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qut.edu.cn)。材料格式注意规范,项目申请书均以“青岛理工大学+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项目统计表(见附件3)均以“单位+统计表+申报数量”(如xx 学院统计表20 项)作为文档名称。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85071336
人文社科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