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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青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教育强市建设,市教育局决定组织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紧紧围绕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青岛市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和《2024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注重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教育教学领域师生和学校急难愁盼问题,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校地融合、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课题,继续设立教师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自拟。鼓励青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合理使用量化、质性研究方法及研究工具。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数量
本年度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立项200项左右,各专项课题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论证质量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申报质量
申报课题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简明,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数量
各区市申报数量为:市南区、李沧区、崂山区20项,市北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25项,城阳区27项(含高新区2项),西海岸新区30项;局属学校、行办学校、驻青高校限报3项。
青年教师(1989年4月1日后出生)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20%。
(三)申报条件
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已立项或结题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如有发现,取消主持人所在单位三年(含当年)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推荐资格。
校级领导不得申报教师专项课题。鼓励在青高校教师申报高等教育校地融合专项课题,申报其他专项课题的,需有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的合作中小学至少1所、中小学教师至少2人。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需提交《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两份、《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五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学院科研院长签字盖学院章的申报汇总表一份,以学院为单位送至人文社科处。
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分别建文件夹,各专项课题建子文件夹。“申请书”文件夹中的文档以“序号-专项课题类别-申报人-课题名称”命名,“论证活页”文件夹中的文档以“序号-专项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命名,两者序号均与汇总表序号一致;汇总表按专项课题类别进行排列;所有电子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以“学院名称+2024年度市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命名。
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5071336
邮箱:rwskc@qut.edu.cn
地址: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505办公室。
附件:1.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