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十五、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3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rwskc@qut.edu.cn,由学院盖章的汇总表一份、申报书纸质版一份,活页一式7份送至人文社科处(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505办公室)。限项项目,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根据本公告及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报书》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承担信誉保证。
3月11日前,人文社科处反馈是否获得申报资格;3月14日前,获得最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在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最终版申报材料,并将项目管理平台生成的《申报书》打印一式六份,提交至人文社科处(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505办公室)。
我校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85071336
邮箱:rwskc@q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