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文艺评论文章征集推荐活动,现按《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文艺评论文章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和内容
本次征集的评论文章需围绕舞台艺术和美术,着眼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立足文艺发展新气象、新趋势、新风貌,立足文艺 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倾向性问题;立足热点文艺现象和规律性探索进行深度评论。参考选题主要有: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1.以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新时代艺术创作(文化与文艺的关系、文化自信与文艺创造、如何绘就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文艺篇章)
2.中国特色舞台艺术演剧模式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等演剧模式构建)
3.新时代文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各艺术门类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如何守正创新))
4.外来艺术本土化的研究(话剧、芭蕾、歌剧等艺术门类如何讲好中国故事,完成“中国化”和“本土化”)
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研究(传统经典剧目如何在新时代常演不衰)
(二)艺术创作方面
1.如何让主题创作摆脱概念化、空泛化弊病
2.如何让“深扎”扎得下、扎得深、扎得实
3.如何加强中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
4.如何扭转舞台艺术大舞美、大制作倾向,让好作品更要演得起、演得动
5.如何避免对“出圈”作品的低水平跟风模仿
6.如何强化舞台艺术创作者的市场(观众)意识
7.如何推动文学(影视)成果向舞台艺术转化
(三)艺术管理方面
1.如何让“新官理旧戏”,让精品成为经典
2.如何加强剧目论证
3.如何破解名编名导主创集中问题
(四)文艺现象
1.如何进行数字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2.旅游相关演艺作品的评论
3.关于“出圈”艺术工作者、文艺作品或创作新秀的评论
二、征集推荐文章要求
(一)弘扬时代新风,观点鲜明、内容充实;鼓励立足中国文艺实践,运用中华美学精神阐发作品,不生硬套用西方文艺理论;坚持问题导向,联系创作、演出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倡导“批评精神”,以理立论、以理服人,有朝气锐气,敢于“剜烂 苹果”;倡导深度评论,鼓励针对某一现象或某类作品的综合性评论,挖掘艺术现象背后的深刻内涵和规律。
(二)逻辑清晰,行文规范,字数3000 字左右。文章引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时须精准,直接引用加引号,不连续引用加省略号。引用已经发表在报纸、杂志、图书、网络上的内容,引用原则同上,同时注明文献来源。机构名称、人名、作品名称须准确完整,注意区分剧中角色和演员本身的名字。
(三)符合格式要求。文章内容包括两部分:标题+正文,不需要写关键词和摘要。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且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个字符。稿件结尾须注明作者相关信息,包括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
(四)推荐文章可为2023年1月至12月发表过的作品,也可为新撰写的文章。已发表过的文章须注明已在何时何种文字版期刊、论文集、网站等媒体上发表。不得抄袭、剽窃、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三、征集推荐方法
(一)征集推荐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动员组织当地艺术科研院所、艺术院校、媒体评论员、独立剧评人等文艺评论人员和爱好者积极撰写评论文章,文化和旅游部直属艺术单位可动员本单位评论人员积极参与,须筛选后,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报送3-5篇优质评论文章。
我校择优遴选2项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筛选和奖励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委托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择优汇编成《2023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集》,并推荐优秀文章在有关报刊及新媒体平台上发表。同时,在征文活动中推出的优秀人才将纳入文化和旅游部文艺评论人才培训工作视野,并将为入选文集的作者颁发证书,并支付稿酬。
(三)提交方式
各相关学院、单位填写“2023 年度文艺评论文章征集推荐汇总表”,连同评论文章word 版,于2024年1月9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rwskc@qut.edu.cn,每篇文章命名方式为:【推荐单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文章题目】,邮件名称命名为:【推荐单位+篇数】。
联系人:薛伟娟
电话: 85071336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