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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现决定开展校立项目的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岛理工大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智库专项课题:请于4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即视为结题。
1.不少于6000字的调研报告A4打印版一份,WORD版本电子版发至rwskc@qut.edu.cn;
2.一篇CSSCI论文原件(查验后退回)以及一份复印件(学校留存),论文原件PDF版扫描发至rwskc@qut.edu.cn;
3.地市级正职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原件(查验后退回)以及一份复印件(学校留存),批示原件PDF版扫描发至
rwskc@qut.edu.cn;
4.市厅级及以上政府机关采纳使用证明原件(查验后退回)以及一份复印件(学校留存),采纳证明原件PDF版扫描发至
rwskc@qut.edu.cn。
二、2022年度青岛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请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即视为结题。
1.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青岛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原件(查验后退回)以及一份复印件(学校留存),论文原件PDF版扫描发至rwskc@qut.edu.cn;
3.市厅级政府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原件(查验后退回)以及一份复印件(学校留存),批示原件PDF版扫描发至
三、2022年度青岛理工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请于9月30日前,提交三本符合《青岛理工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的学术专著原件。
联系人:王晨 电话:85071336
人文社科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