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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自4月7日至4月26日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项目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山东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报。
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2023年3月22日)。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应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工作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各单位上报项目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推荐名额中青年项目比例不低于30%。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3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报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3.申请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也不接受以协会、学会、基地等名义组织的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4.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的汇总报送等管理工作。申报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电子版(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6份)。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省社科工作办邮箱sdghb@shandong.cn。
5.省社科工作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28日,申报系统4月26日下午5时关闭,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5点前,提交申报书、活页、汇总表(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wskc@qut.edu.cn,命名方式:学院-姓名-申报书、学院-姓名-活页。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要求提交Word版本。纸质版材料汇总表一份(学院社科负责人签字盖章),A3打印的申报书一份,活页五份,送至西海岸主校区综合服务中心人文社科处505办公室。限项项目,请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待确定推荐名单后,再组织网上填报,收取最终材料。
校内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8507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