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青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数量
紧紧围绕落实《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倍增三年计划》《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申报专项课题类别、拟立项数量为:
(一)促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的育人品质提升专项课题(简称资源倍增专项),60项;
(二)新建学校(幼儿园)高位发展专项课题(简称高位发展专项),20项;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课题(简称教师发展专项),20项;
(四)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课题(简称职教创新专项),20项;
(五)青岛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专项课题(简称学前教育专项),20项;
(六)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课题(简称高教发展专项),15项;
(七)教师专项课题,45项。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拟立项上述各类专项课题200项,其中专项重点45项、专项一般155项。
二、有关要求
(一)课题申报质量要求。申报人要认真学习、研究上述五个文件内容,选择与上述文件精神高度相关的课题,自拟课题名称。申报材料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简明,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选题、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材料报送要求。课题申报要提交《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盖学院章,所有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申报人明确填写申报的课题类别、手写签字。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数量要求。各区市每类(高教发展专项除外)限报5项(高新区纳入城阳区名额),市教育局机关处室限报1项;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限报3项;在青高校限报3项,每项课题(高教发展专项除外)需有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的合作学校至少1所。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12点前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05办公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rwskc@qut.edu.cn。请注意限项项目,逾期不再受理。课题申报相关材料也可在青岛市教科院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上查看、下载。
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85071336
附件:1.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 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