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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推动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振兴,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实力,学校开展2022年度青岛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社科基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三个走在前”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和科研创新,开展促进学科建设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研究。
二、项目设置
2022年度社科基金设立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其中青年项目数量不少于60%,研究期限为一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后出生)。
3.申请人应在所申请方向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前期研究基础,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方向,近五年内发表过相关研究成果。
4.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牵头申请一个项目,可再作为成员参与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申请范围:
(1)具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2)其他纵向项目逾期未结题项目负责人。
四、选题要求
1.申请项目选题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凝练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命题。
2.鼓励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提出具有文理、文文等不同学科背景的跨学科开展交叉研究。
3.选题范围应符合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有特色的创新性题目,不包括教学研究类课题。
五、申请方式
1.申请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交纸版材料1份,学院签字盖章;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提交纸版材料5份。
2.学院填写《青岛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和汇总表交人文社科处,同时提供电子版。
六、结题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视为结题:
1.在项目执行期内,以相近内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
2.以青岛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不少于1篇。
3.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
七、其他
1.人文社科处根据工作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资助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2.项目达到了申报时确定的结题要求,即可申请结题。
3.对于逾期未完成结项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限项类项目申报工作。
八、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晨
电话:85071336
邮箱:rwskc@q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