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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研现状,进一步提高全省非遗保护传承水平,经研究,我厅委托省艺术研究院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及出版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7年1月-2021年9月期间公开出版、正式发表或结项的有关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的出版物、论文及研究报告,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二)做到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对非遗保护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三)出版物不少于18万字,论文、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申报数量
限项申报,本次我校申报名额为3个,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三、奖项设置
分为出版物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个类别。以上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申报程序
(一)10月8日前,《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附件1)一式7份,填写《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出版物、论文或研究报告原件1份,用于校内评审。
(二)经校内评审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10月12日前提供出版物类成果报送原件2份;论文、研究报告报送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唐洪伟
电话:85071055
办公地址:嘉陵江校区综合服务中心505办公室